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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集中供热热网大温差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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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夏吴忠市集中供热热网大温差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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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2-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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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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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集中供热热网大温差改造工程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I6200000050001822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集中供热热网大温差改造工程,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吴忠市集中供热热网大温差改造工程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
1.2工程规模:本项目分两期实施,2022年第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部分:(1)、在现有 71座换热站进行大温差改造,改造供热面积736.5万m2,供热负荷:349.1MW。(2)、为满足大温差机组安装,需拆除现有换热站屋顶、外墙、站内设备及管道、电缆;并对换热站建筑进行恢复;(3)、新建大温差换热机组、新建循环泵、控制柜等设备;(4)、新建站内一级网、二级网循环水系统、新建补水系统。(5)、新建换热站电气、照明、防雷、接地系统。(6)、新建换热站自控系统。
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
计划总工期:93日历天
1.4标段划分:第一期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二、资金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36400 万元,其中6400万元来自企业自筹,30000万元来自银行贷款。本次实施的2022年一期工程总投资概算为16525.93万元,建设投资16362.30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4639.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6.78万元,预备费926.1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63.62万元。
三、招标范围
吴忠市集中供热热网大温差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配备应满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拟派项目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注:以上配备的人员均应具有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的所有证件、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七、项目管理机构”中。
4.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或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5投标人须提供需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4.6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须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编制于投标文件“十、其他材料”中。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否决投标;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
4.8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堇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9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4.10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并提供承诺书。以上承诺书可编制于投标文件“十、其他材料”中;
4.11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4.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6月2日18时至2022年6月7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地点、方法:潜在投标人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将资格证明材料逐页加盖公章,以PDF文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985777656@,或携带上述纸质版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潜在投标人并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送达潜在投标人。
注: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后,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审查,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最终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认定潜在投标人投标登记成功,其它未尽事宜潜在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5.4缴费账户:
户名: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 行 :建行兰州市城关支行
开户行帐号 :6200 1360 0010 5000 2553
注:汇款时请注明“吴忠市集中供热标书款”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22 年6月23日 10 时 00 分。
递交地点:投标人通过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不见面开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开标采用“钉钉”视频会议方式,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开标的前一天扫二维码添加本项目开标钉钉账号并备注清投标人名称(具体操作说明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海联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简要说明”);
6.2 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环寰慧(吴忠)节能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裕民东街北侧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西脉大厦九层
邮 编:
751100
邮 编:
730030
联 系 人:
殷国荣
联 系 人:
李淼、董全宇
电 话:
18595033998
电 话:
0931-7842893、15294126288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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