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长江路桥有限公司与中铁大桥局合作项目碎石采购(第二次)遴选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长江路桥有限公司与中铁大桥局合作项目碎石采购(第二次)遴选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29 |
|
详细内容:
|
1.遴选条件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现决定对与中铁大桥局合作项目碎石材料采购进行遴选。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线左幅全长6.17km,其中桥梁2200m/3座(特大桥1070m/1座,大、中桥1130m/2座);右幅全长6.19km,其中桥梁2200m/3座(特大桥1070m/1座,大、中桥1130m/2座)。互通式立交1处,包含匝道路基289.83m,匝道桥210m/1座。主线桥隧比86.3%。
2.2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遴选范围如下:
合同包
所属工区
场站
桩号
碎石(吨)
1包
一工区
1#站
1#拌合站
200000
备注:碎石规格型号为:4.75-9.5mm、9.5-19.5mm、19.5-31.5mm。
2.3供货起始时间:2022年8月至2024年4月,具体以遴选人通知为准。
2.4供货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横涧乡下柳村。
2.5质量标准
混凝土用粗集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的一般技术要求。粗集料宜采用质地坚硬、洁净、级配合理、粒形良好、吸水率小的碎石。
配制强度等级C50以下混凝土的粗集料粒级控制在5~31.5mm之间,粗集料级配采用三级配碎石(5~10mm、10~20mm、16~31.5mm);配制强度等级C50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时,粗集料最大粒径(方孔)不应大于20mm,粗集料级配采用二级配(5~10mm、10~20mm)。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
表1
表2
表3
粗集料的颗粒级配粗集料料场必须对粗集料进行潜在活性的检测,不得采用碱—集料反应(AAR)的活性集料。检测标准和方法按照《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GB/T50733)进行检验,当该方法评判不确定时,可参照《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GB/T50733)。
粗集料料场必须进行母岩岩石抗压强度检验,岩石抗压强度应大于80MPa,且岩石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1.5。当粗集料含有山皮水锈等风化颗粒时,需要检测其含量,粗集料山皮水锈颗粒不得大于15%(以重量计),碎石含水率不大于2%。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且须在该项目项目公司碎石入围厂家范围内选定生产厂家,或选定的生产厂家必须入围业主资源库。
3.2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5)上一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D级资源库且处于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Z级资源库且处于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3.5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3.5.1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中选人,将被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4)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6)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7)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8)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2年7月29日9时至2022年7月31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及项目部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4),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办公楼3层)报名获取遴选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及项目部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4)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jlqhtglb@报名获取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02日10时0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一楼遴选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
5.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8.联系方式
遴选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编:430077
联系人:余先生/蔡女士
电话:16608661219/15897886410
项目部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671062162
附件.docx
2022年7月29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