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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远安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燃气三件套)安装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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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远安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燃气三件套)安装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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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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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远安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燃气三件套)安装工程,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2]2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YAGJS0436-202201-01
2.2项目概况:完成远安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燃气三件套)采购及安装工作,“三件套”指: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管道燃气自闭阀、金属波纹管。总户数暂定21000户。
2.3建设地点:招标人(或需求部门)指定地点。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
2.5设备质保期:2年
2.6招标范围:采购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管道燃气自闭阀、金属波纹管设备一批,包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设备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不一致时,以施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为准,不因数量变化调整单价。(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7质量标准:达到《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等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合格标准。
2.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6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重要: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网(
5.投标保证金: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文件(宜市财采发[2022]4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上午0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
8.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及安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网、上发布。
10.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9月9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系人:易波
联系电话:139725683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人:黄幸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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