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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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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tor:eWebEditor*/,,{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NewRoman","serif";p.11,li.11,div.11{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text-indent:21.0pt;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MsoChpDefault{font-size:10.0pt;div.WordSection1{page:WordSection1;为积极响应中央各部委和省政府关于推广PPP模式的政策及倡导,完善中日生态新城的公共设施服务、产业服务平台、产业基础配套功能,吸收成熟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领域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管理经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决定采用PPP模式实施大连金普新区中日生态新城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并授权大连普湾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普湾管委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准备、采购、签约、执行、监管和移交等工作。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本项目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大连金普新区中日生态新城公共服务配套PPP项目。
1.2项目编号:HFCG2022-0122。
1.3项目区位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日生态新城规划范围内,项目场址距离普湾高铁11公里,驾车20分钟,距离大连市中心40公里,驾车60分钟。距离金普新区主城区17公里,距离保税区12公里,距离普兰店区28公里,距离长兴岛45公里。
1.4项目内容
本项目分为南、北两个地块进行建设。其中,南侧地块规划为中日生态新城的公共服务区,北侧地块规划为产业配套区。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86153.00平方米(南侧地块54810.00平方米、北侧地块3134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027.00平方米。南侧地块建设内容包括: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人才公寓、产学研服务中心、文化长廊、商务交流中心及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其中,为保证文化长廊整体性,其规划红线外部分将纳入本项目建设范围,并以过街天桥等形式在规划上予以认可。北侧地块建设内容包括:新能源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产业园。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表3所示。
表3建设内容及规模
序号
建设区域
建设内容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备注
1
南侧地块
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4978
1262
2
人才公寓
17479
56164
3
产学研服务中心
14180
33753
4
文化长廊
――
2810
规划红线外2635O
5
商务交流中心
18173
46695
6
智慧运营管理平台
――
――
设备及软件85台/套
7
北侧地块
新能源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产业园
31343
31343
8
合计
86153
172027
1.5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62875.04万元。包括:1、建设投资为人民币152868.00万元,(1)工程费人民币112964.00万元,(2)工程建设其他费人民币28580.00万元(包含预估的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获取费用约人民币15487.00万元),(3)预备费人民币11324.00万元;2、建设期利息人民币10007.04万元。
1.6合作期限
★本项目PPP合作期限设定为二十(20)年。其中,建设期三(3)年,运营期十七(17)年。
1.7资金筹措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20%。除项目资本金之外,本项目投资所需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合法合规方式进行筹集,融资金额取整且比例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80%。长期借款利率上限为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招标公告发布日公布最近一期的五年期以上LPR的基础上增加0.20%。融资期限为20年(宽限期3年,还款期17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
1.8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PPP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依法获取使用者付费,并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获取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以上述收入支付运营维护成本,偿还债务本息,缴纳税费,回收投资,并自负盈亏。
1.9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文件要求,项目公司可由社会资本出资设立,也可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但政府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规模,本项目不设政府方出资代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设定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中选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中选社会资本应按照本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注册资本的实缴,保证项目正常运营。PPP合作期间,项目公司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应由中选社会资本以合法合规的方式缴纳。
2.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范围为大连金普新区中日生态新城公共服务配套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本项目采用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进行运作,即新区管委会授权普湾管委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普湾管委会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社会资本,中选社会资本在金普新区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PPP项目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及权益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的移交给普湾管委会或其指定机构。
3.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4.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下述条件:
(1)须是通过大连金普新区中日生态新城公共服务配套PPP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6】月【7】日起至2022年【6】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设置供应商现场报名及审查环节);
售价:免费下载。
6.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6.1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1)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供应商入库流程: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流程:
(3)平台操作手册:
(4)招投标工具下载:
(5)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6)如潜在投标人对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业务管理”――>“网上提问”――>“新增提问”进行网上提问,同时对需要质疑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7)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采购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的材料
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网上报名;
(2)投标人网上报名下载回执码;
(3)投标人网上报名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内下载文件。
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7.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7.1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6】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2年【6】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7.2接受投标文件的地点:
地点: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业务指导-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
注:1、本项目开标调整为远程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业务指导-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
2、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登录线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
3、因本项目调整为远程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的最后,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8.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6】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与地点
9.1开标时间:2022年【6】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9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大连普湾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普湾广场1号
联系人:郭文昕
电话:0411-85779383
10.2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牟裕家、宁达
电话:0411-83612745
传真:0411-83612745(自动)
电子邮箱:dlhfzb@
地址:大连市中山路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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