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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青山村高标准智慧设施农业示范区项目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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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青山村高标准智慧设施农业示范区项目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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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2-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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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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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4000001005326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敖汉旗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敖乡振组办发[202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人民政府,资金为申请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本项目
2.2建设地点:敖汉旗木头营子乡青山村
2.3项目计划投资额:1245.64万元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170亩,新建49栋高标准日光温室,建设暖棚面积44100平方米(66.12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采用施工运营一体化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部分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2.运营部分
(1)项目建成后由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运营方以农牧业公司或合作社的方式运营,项目的后续建设和运营,由中标方自行投资。
(2)施工现场的土地租用及施工环境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现场土地租用等协调问题,由招标人负责协调,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因中标人造成的施工现场土地租用等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本项目的建设用地土地租用及征拆费由招标人负责协商解决,如因建设用地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招标人应顺延建设工期,造成的损失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建设完成后须自主运营,首次运营期为30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运营时间),运营期限结束后另行商议租赁方案。
(3)在项目运营后,运营单位需向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人民政府一次性缴纳第1年的收益金收益金为最终结算评审金额的10%;运营实施一年后,运营单位需向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人民政府缴纳最终结算评审金额的10%作为第2年收益金,第3-5年运营单位需向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人民政府缴纳最终结算评审金额的8%作为收益金,第6-10年运营单位需向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人民政府缴纳最终结算评审金额的7%作为收益金,剩余运营期每年需向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人民政府缴纳最终结算评审金额的6.5%作为收益金,直至租赁期满年。
(4)项目区域内棚舍及建设的附属设施、设备归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人民政府所有,运营单位自行购买的设备所有权归运营单位所有;中标人在运营期间不得将土地、棚舍及有关附属设施抵押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等,运营期结束后将所运营棚舍及建设的附属设施、设备保持完整移交给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人民政府。
(5)运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须积极配合项目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
2.6工期要求:建设工期90日历日,运营期30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运营时间)。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②运营单位(须为农牧业公司或农牧业合作社)的企业;或由①和②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派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为牵头方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投标企业参加人员严格按照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要求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网上招投标方式。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n)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
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6月7日17时30分至2022年6月13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信息入库及办理CA锁具体流程参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9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流程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开“赤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按流程进行,网址为:
【
招标人:敖汉旗木头营子乡人民政府
地 址:敖汉旗木头营子乡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5849630807
监 督 人:敖汉旗乡村振兴局
地 址: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党政综合楼
联 系 人:张子文
联系电话:0476-4321711
敖汉旗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新洲街59号
联系人:马广顺
电 话:0476-432904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权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万豪国际B座
联系人:李金红
电话:17647347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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