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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重庆市海关移动红外测温设备采购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重庆市 |
发布时间: |
2021-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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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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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书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的委托,对“ 重庆海关移动红外测温设备 ”采购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TC219D14Y
1.2 项目名称:重庆海关移动红外测温设备采购项目
1.3 项目预算:112万元
1.4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概况介绍
交货期
备注
1
智能型移动红外测温仪
台
6
用于重庆海关江北机场口岸、万州机场口岸出入境人员移动红外体温监测,参数规格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2
便携式移动红外测温仪
台
1
用于重庆海关江北机场口岸、万州机场口岸出入境人员移动红外体温监测,参数规格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二、资金
中央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特定资格条件:
无
3.3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发售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止。
发售地点: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
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五、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21年9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六、最后报价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预计为2021年9月3日15时(北京时间),具体时间待磋商后另行通知。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七、磋商保证金
7.1磋商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金额和形式进行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2保证金退还方式
(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八、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九、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磋商邀请及补遗文件(如有)在(http://www.ccgp.gov.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并自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首次提交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电话:023-67709252
联系人:邓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双鱼座A栋5楼
联系人:曾琪、孙婷
电话:18908310890、13366708825
十一、其他
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电子版磋商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查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
扫描标书费(文件费)收款二维码,支付完成后,“支付凭证”须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报名项目相应栏目中,同时需将“支付凭证”发送至项目磋商文件指定邮箱中sunting@cntcitc.com.cn。
供应商在选择标书费用支付方式或“购标登记表”时,系统中会出现“平台服务费200元”(非标书费)的支付按钮,无需支付平台服务费。如因供应商误操作缴纳了该笔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支持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供应商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供应商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86397110,62108037获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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