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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正定县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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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正定县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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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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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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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正定县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投资批复[2022]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定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正定县
2.1.2 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一是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正定县城西污水厂建设工程、集中站改造工程、污水管网工程;二是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道路全长169.73km;三是配套工程,包括中华大街配套工程、107国道配套工程、新城大街配套工程;四是中华大街东侧辅道(兴德路至曙光路段)加宽工程;五是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包括道路硬化、厕所改造、农村文化墙建设、全民健身广场等建设。
2.1.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 服务期限:1个月。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的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给水排水专业);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岩土专业);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受此条限制)。本项目勘察纲要、设计方案(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不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9-2 00:00至2022-9-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变更,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造成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其后果自行承担。“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9月22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 标 人:
正定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正定新区行政服务中心E区10楼
地 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
050800
邮 编:
050081
联 系 人:
曹国虹
联 系 人:
吴昊
电 话:
0311-88026363
电 话:
0311-83086805、1663010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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