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机械化作业中心采购车辆零配件及润滑油等(2021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4楼24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机械化作业中心采购车辆零配件及润滑油等(2021年)
1. 包组号:包组一;采购内容:垃圾收运车辆及中转站配件;数量:一批;供货期:1年;最高总价限价(人民币);645.00万元,凡高于最高总价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2. 包组号:包组二;采购内容:轮胎;数量:一批;供货期:1年;最高总价限价(人民币);345.00万元,凡高于最高总价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3. 包组号:包组三;采购内容:机械化保洁车辆配件;数量:一批;供货期:1年;最高总价限价(人民币);210.00万元,凡高于最高总价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4. 包组号:包组四;采购内容:润滑油;数量:一批;供货期:1年;最高总价限价(人民币);150.00万元,凡高于最高总价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5. 包组号:包组五;采购内容:LNG气体;数量:一批;供货期:1年;最高总价限价(人民币);50.00万元,凡高于最高总价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6. 合计1400.00万元,凡高于最高总价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8. 投标人对包组的报价不得超出相应包组的最高总价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 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10. 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各包组的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伴随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中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各包组兼投不兼中。
若同一个供应商同时被推荐为多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中标顺序按包组顺序进行确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或年度(年度报告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19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2.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失信惩戒对象。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5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可供网上查询);
5.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
(1)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把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提高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效率,供应商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上注册企业信息,注册可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在网站左上方“用户登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在“快速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中有指引,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时间: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4楼2402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01月12日起至2021年01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4楼2402室)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招标公告第六条合格的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核对)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4楼2402开标室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通一街2号南沙滨海花园七期1-1商业办公楼3012房/ 分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4楼2402
发布人: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1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