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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无损探伤检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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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无损探伤检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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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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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已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无损探伤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无损探伤检测
2.2项目编号:HGZ202206010202
2.4资金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集中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含市政供热管网、庭院管网、一次支网、换热站、隔压站及其他零星工程等)无损探伤检测,以招标人指定的工程为准,包含但不限于管径DN50-DN1200无损探伤检测,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中服务清单。
2.6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2个月止,如果已下发检测任务尚未履行完毕的,投标人应当继续履行完毕。停止派发检测任务以“达到合同有效期”或“实际履约合同总价达到签约合同价”两项条件中任一项先满足的时间为准。
2.7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工业五路以北区域(含市政供热管网、隔压站及其他零星工程等,不含庭院管网)
二标段: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工业五路以南区域(含工业五路,市政供热管网、庭院管网、一次支网、换热站及其他零星工程等)
注:上述二标段庭院网管指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工业五路以北区域及以南区域庭院管网工程。
此次采购范围检测任务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任务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且核准项目为CG-常规检测或同时具有常规无损检测项目的射线检测RT、超声检测U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项目;
3.3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6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4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7日8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个小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879218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3383814371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电话:0371-60890276
电子邮箱:gqjsspb@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赠之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中楼7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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