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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疫情防控综合计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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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疫情防控综合计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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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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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综合计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受淮安市计量测试中心的委托,江苏中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就疫情防控综合计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疫情防控综合计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ZC-320800-ZZXY-G2022-0005
(二)项目名称:疫情防控综合计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预算金额:58.98万元;
(四)最高限价:58.98万元;
(五)采购需求:疫情防控综合计量检测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六)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确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方式:投标人请于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至采购代理机构(淮安市开元路淮海第一城H2-204室招标代理部)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5189556321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每套,售后不退。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7月14日14:30。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淮安市开元路淮海第一城H2-204室开标室。
(三)开标地点:淮安市开元路淮海第一城H2-204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均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淮安市计量测试中心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永济路
联系方式:吕茂超 电话:15751382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开元路淮海第一城H2-204
联系方式:胡浩 电话:1518955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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