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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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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益事业性用水水源取水许可论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晟泉招投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岫岩县世通毓园三期三号楼东数7、8号门市)或电子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20210903(XYSQ2021-0026)
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公益事业性用水水源取水许可论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50,000.00元。
其中:编写全县农业水旱田灌区灌溉用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8万元;
编写全县农村饮用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31万元;
编写全县水库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5万元;
编写全县小微用水户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11万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取消供应商进入下轮磋商资格)
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共分四个方面,分别是全县农业水旱田灌区灌溉用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写工作,全县农村饮用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写工作,全县水库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写工作,全县小微用水户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写工作。
服务需求:全县农业水旱田灌区灌溉用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写工作,全县农村饮用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写工作,全县水库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写工作,全县小微用水户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完成报告编制工作,现场进行了调研工作,收集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范围内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等相关资料,与委托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并对收集到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处理,开展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写工作,直至出具甲方认可的纸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写能力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岫岩县世通毓园三期三号楼东数7、8号门市
方式:网络获取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原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9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原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18341255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晟泉招投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岫岩县世通毓园三期三号楼东数7、8号门市
联系方式:0412-75126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茗、于龙
电话:0412-751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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