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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三泗河口港储配煤基地项目三标段铁路站场改造、翻车机房及铁路沿线生产转载运输系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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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济三泗河口港储配煤基地项目三标段铁路站场改造、翻车机房及铁路沿线生产转载运输系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公告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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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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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兖矿能源济三煤矿济三泗河口港储配煤基地项目三标段铁路站场改造、翻车机房及铁路沿线生产转载运输系统工程总承包(E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济三煤矿济三泗河口港储配煤基地项目三标段铁路站场改造、翻车机房及铁路沿线生产转载运输系统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招标人和业主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建设工期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北湖区石桥镇济宁三号煤矿工广内
项目概况:兖矿能源济三煤矿济三泗河口港储配煤基地项目三标段铁路站场改造、翻车机房及铁路沿线生产转载运输系统工程,包括铁路站场改造、铁路线延长,保留原站场功能同时满足国铁装车和卸车需求以及相关的车辆、通信、信号、电力、房屋建筑、给排水等。新建翻车机房开始至筒仓群转载点、原煤仓(改造)、火车装车点(改造)为止的卸车、返装(洗)、装车等相关的生产系统。
招标编号:SNZB-JSMK-D20223-0014
2.2招标范围:兖矿能源济三煤矿济三泗河口港储配煤基地项目三标段铁路站场改造、翻车机房及铁路沿线生产转载运输系统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工程内容的工程详细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与一、二标段等全系统联合试运转、培训、服务等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环保、安全、职业健康、消防、质量、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影响工程现场施工的临时工程、措施工程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需考虑与其它标段工程衔接、交叉作业等协调问题,以及与生产同时进行产生的降效、避让等发生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
本项目不包括安全、环境、职业卫生、节能专项评价、验收,投标人应配合完成以上四项评价、验收工作;投标人负责消防专项评价、验收,负责铁路站场改造、翻车机建设等所有对外(济南局等)手续的办理、文件编制、备案、审查、验收、开通等事宜及相关费用。其他未明确列示的、为满足本项目稳定、安全、可靠运行所必须的设备及设施也在本项目供货范围之内。
2.3 建设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翻车机基础及主要铁路线改造,2023年5月30日前项目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施工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工程类高级职称和注册类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和设计类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组人员不得少于10人,须配备铁路、房屋建筑、机电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经理及安全员,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6个月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任职。
3.4投标人确保本项目使用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非自有知识产权的投标人需持有合法的知识产权许可。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纠纷,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数量不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由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成员中必须有一家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联合体应有承担项目的足够资金保障,保证项目不间断按节点计划实施,近3年主营业收入和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状况良好。
3.7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业绩要求
4.1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揽过至少1项铁路翻车机系统施工和铁路工程已竣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4.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同或类似铁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同时提供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设计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施工负责人具有相同或类似铁路工程和翻车机施工管理经验,同时提供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项目组人员需具有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年龄不得超过58周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6月01日09:00至2022年06月07日18:00。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6.2.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6.2.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 2022年06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9.收款单位信息
9.1收款信息
9.1.1标书费收款信息
账 号:8112501012901080662
户 名: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联行行号:302451037264
备 注:投标单位必须在平台注册完成后购买招标文件,此账户仅接收标书费,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9.1.2保证金收款信息
账 号:8112501013401080722
户 名: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联行行号:302451037264
备 注:此账户仅接收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9.2 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监督电话:0537-5933243。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
联 系 人: 梁震
联系电话: 0537-262846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经理 刘经理
联系电话: 0531-62355735 0531-62355719
邮 箱:snzb03@vip.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0777号能源大厦12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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