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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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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东张镇先锋村村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福建省移民开发局【2019】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主管监督部门为福清市水利局,建设资金财政拨款。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东张镇先锋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新建道路238m,新建盖板涵39m,坡面防护76.8㎡,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工程范围和内容:项目新建道路238m,新建盖板涵39m,坡面防护76.8㎡,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算审核价(财政控制价)人民币 871226元,下浮系数K=12%,发包价 766679元;
2.5.工程类别:市政
2.6. 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6.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一年;
2.7.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8.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1年 11月 9日15时0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多功能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东张镇玉兰街2号,邮编:350305;
电话:0591-85399936,联系人:郑凯斌
监督单位:福清市水利局
地址:福清市福唐路中段,邮编:350300;
电话:0591-86073287,联系人:小高
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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