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高新区规划15号路(高旗大道至西湖路段)道路红线范围内110千伏高压线路迁改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恩施高新区规划15号路(高旗大道至西湖路段)道路红线范围内110千伏高压线路迁改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25 |
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高新区规划15号路(高旗大道至西湖路段)道路红线范围内110千伏高压线路迁改工程已由恩施高新区管委会会议纪要以【2020】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恩施市松树坪。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1)110千伏湖瓦线:新建110千伏线路0.33公里,其中:架空线路0.06公里,导线采用2×JL/G1A-240/30,光缆利旧原OPGW-24B1/50型光缆;电缆线路0.27公里,电缆采用ZC-YJLW03-64/110kV-1×1600mm²,通信线0.32公里,采用1根48芯ADSS非自承式光缆。新建双回路钢管杆3基;新建直径为Φ1500顶管(内含12(Φ250毫米)+3(Φ110毫米))190米,8(Φ250毫米)+2(Φ110毫米)孔排管27米。拆除单回110千伏架空线路0.22公里,拆除铁塔3基。(2)110千伏黄湖线:新建110千伏线路0.31公里,其中:架空线路0.04公里,导线采用2×JL/G1A-240/30,光缆利旧原OPGW-24B1-50型光缆;电缆线路0.27公里,电缆采用ZC-YJLW03-64/110kV-1×1200mm²,通信线0.32公里,采用1根48芯ADSS非自承式光缆。拆除单回110千伏架空线路0.22公里。(3)110千伏坝湖线:新建双回线路0.74公里,其中双回架空线路0.03公里,导线、地线、光缆均利旧;双回110千伏电缆线路2×0.71公里,电缆采用ZC-YJLW03-64/110kV-1×1600mm²,通信线0.81公里,采用2根48芯ADSS非自承式光缆;新建双回路钢管杆1基;新建直径为Φ1500顶管(内含12(Φ250毫米)+3(Φ110毫米))455米,12(Φ250毫米)+3(Φ110毫米)孔排管98米,8(Φ250毫米)+2(Φ110毫米)孔排管91米。拆除双回110千伏架空线路2×0.36公里,拆除铁塔2基。(4)完成当地供电部门验收送电。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2204.504511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完成当地供电部门验收送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按鄂建办【2017】15 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3.3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 、材料员)应是本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证明明细表(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起止时间: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3月)。
3.4投标人属于湖北省电力公司 2021 年度资格准入承(分)包商名录中的合格分包商。
3.5近三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近年来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6财务要求:近 3 年(2017、2018、2019 年)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近 3 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提供)。
3.7投标人近五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力线路新建或迁改 (类似项目:110kV及以上线路新建或迁改工程)业绩;
3.8投 标 人 须 提 供 ①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 www.hbcxpt.cn)列入“黑名单、曝光台”承诺函。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本单位进行查询,并将网上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
3.9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enshi.gov.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 14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资格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8.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18-87162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上官府邸1栋2单元210、211室
联系人:谢南燕
电话(传真):0718-8441555
2021年4月23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