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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龙岗区区域医院信息系统及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升级建设工程项目-机房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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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龙岗区区域医院信息系统及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升级建设工程项目-机房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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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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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拟对龙岗区区域医院信息系统及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升级建设工程项目-机房设备类采购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区域医院信息系统及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升级建设工程项目-机房设备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1166321
合同金额(万元):299万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昆特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鉴于,甲乙双方于2021年11月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编号:LGCG2021166321)(以下简称“原合同”),甲方作为采购单位向乙方购买货物,现因龙岗区中心医院原预留配电箱的空开已被占用,无法满足原设计方案中供电给新机柜的用电需求,需要增加2个UPS配电箱用于对接市电,以及增加2个机房总配电箱用于机柜PDU供电,双方对增加货物的事项进行协商,特订立此补充协议:
一、货物及价格变更情况
《新增货物详细清单》: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1
UPS配电箱
用于UPS分配开关,
含20米WDZB-YJV-4x95+1x50电缆
台
2
16000.00
32000.00
2
机房总配电箱
用于PDU供电,
含64米WDZB-YJV-4x35+1x16电缆
台
2
21000.00
42000.00
合计总价
74000.00
以上4个配电箱参考原合同中配电箱进行取价。
二、新增货物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暂定增加金额为74000元(大写:柒万肆仟元整),最终金额以项目审计结果为准并计入合同总价,项目实施阶段仍以合同原价进行支付,变更金额在最后一笔工程款支付时结清。
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海支行
户名:深圳市昆特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4420 1533 4000 5250 3566
3.乙方需在甲方支付本协议货款前,向甲方提供与新增货物总价款等额的合格发票。
三、交货和验收
1.交货时间: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指定的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新增设备的运输与安装,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配合乙方施工和安装设备。
4.甲方应在乙方合同约定下的产品实施安装完毕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甲方派员在乙方提供的验收文件签名或盖章即表示验收合格。如因甲方原因逾期未验收,视为甲方默认验收合格。
四、免费保修服务
1. 新增设备免费保修期为2年,时间自原合同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免费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
五、违约责任
1. 如因甲方原因未告知或错误告知安装地点和对接联系人,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上门安装,乙方不承担逾期交货责任,可能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若甲方超过约定的期限付款,每日须按逾期支付的款项金额的2‰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在交货日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后,未能安排提供合适的安装条件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已交付款项的,乙方不予退还。
六、其他
1.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协议。
2. 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有关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5. 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做约定的,继续以原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变更理由及相关说明:因龙岗区中心医院原预留配电箱的空开已被占用,无法满足原设计方案中供电给新机柜的用电需求,需要增加2个UPS配电箱用于对接市电,以及增加2个机房总配电箱用于机柜PDU供电。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8日
联系方式:075589551631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和谐路66号
联系电话:075589551631传真:075589551030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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