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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2021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乐峰镇湖内村互丘园至洪罗线路段C342)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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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南安市2021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乐峰镇湖内村互丘园至洪罗线路段C342)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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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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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QNSZ[2021]064号
1.招标条件
南安市乐峰镇湖内村民委员会的招标编号为GQNSZ[2021]064号的南安市2021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乐峰镇湖内村互丘园至洪罗线路段C342)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为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安市2021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乐峰镇湖内村互丘园至洪罗线路段C342),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其中各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南安市乐峰镇;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价329710元
2.4 招标降幅系数K值及发包价:本工程降幅系数K值为8.0%,最高控制价(即发包价)为303333元;
2.5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6 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资金上级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未满60周岁),且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无 。
3.5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4.本招标项目采用简易评标法。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6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用包封袋密封,且在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清点,如数额不符合要求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决定(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加的投标单位,于2021年11 月9 日至2021年11 月15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联系电话:小帅17850988585)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取得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的“工程交易登记卡”。本次招标采用书面投标。
7、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南安市乐峰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手执一份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佩戴口罩、扫八闽健康码,并接受招标人的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参与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乐峰镇湖内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安市乐峰镇,邮编:362324,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887621766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冠亚东方星城3A1102,邮编:362010,
联系人:小帅 电话:1785098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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