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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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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厂沟梁镇石匠沟村北沟、段木梁村西沟、下查干高勒村代之沟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150400000100103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厂沟梁镇石匠沟村北沟、段木梁村西沟、下查干高勒村代之沟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敖汉旗交通运输局以《敖汉旗交通运输局关于金厂沟梁镇石匠沟村北沟、段木梁村西沟、下查干高勒村代之沟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发》敖交发【2021】94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敖汉旗金厂沟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敖汉旗金厂沟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内蒙古硕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20km/h,路基宽度5.0m,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3.5m,路面结构为:18cm厚水泥混凝土+30cm厚天然砂砾功能层。涵洞:与路基同宽;设计洪水频率:小桥、涵洞:1/25;地震烈度为6.0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05g。
金厂沟梁镇自然村通硬化工程总里程为4.598KM。
金厂沟梁镇段木梁村西沟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起点位于金厂沟梁镇下店村与既有街巷硬化水泥路T型交叉,终点位于西沟村与既有路顺接,路线长1.063 km;
金厂沟梁镇石匠沟村北沟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起点位于金厂沟梁镇北沟村西南侧与现有水泥路成T型交叉,终点位于北沟村与现有水泥路顺接,路线长 1.325km;
金厂沟梁镇下查干高勒村代之沟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起点位于金厂沟梁镇代之沟村与现有街巷顺接,终点位于下查干高勒村与现有街巷水泥路T型交叉,路线长2.210km。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2021年9月1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10月15日;该项目要求必须在2021年10月15日前主体工程完成。如在2021年10月15日前未完成主体工程,该项目交工验收后按中标价的70%支付工程款,其余款项作为违约金扣除。(上述开、完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建设规模(km)
主要工程内容
JCGLSG-1
4.598公里
实际施工详见工程量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6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且单项里程不少于4公里四级及以上公路项目(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业绩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文件列入名录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如果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其他已经中标的项目中任职的,本项目中标后,未能从该项目撤离的取消其在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的“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5)。
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21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26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下载操作,如投标人未下载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
统一技术服务QQ:40085033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纸版文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下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敖汉旗新洲街 59 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按本招标公告第4.3条规定获取招标资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 身份证原件、单独提供带有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证书锁以供 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因未携带 CA 证书锁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 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及第二信封开标形式相同)。
5.6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施工标段需提交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5.7特别提醒:新冠疫情期间,防控管理严格按敖汉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2号通告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管控措施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规定执行。投标人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否则后果自负。
7.1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敖汉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敖汉旗新惠镇
电 话:0476-4323396
邮 编:0243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敖汉旗金厂沟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敖汉旗金厂沟梁镇
邮 编:024300
电 话:13474866703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硕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天通地产二楼
邮 编:024000
电 话:0476-8437988
传 真:0476-8437988
联 系 人:刘先生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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