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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景宁县公安局鹤溪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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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景宁县公安局鹤溪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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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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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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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公安局鹤溪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A【2022】004号
一、景宁县公安局鹤溪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工程监理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发改投资【2021】208号,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景宁县公安局鹤溪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总用地面积8137.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7642.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76.73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065.84平方米),建筑占地1772.72平方米,绿地面积1627.4平方米,容积率0.69,建筑密度21.79%,绿地率20%,停车位75个(其中地上45,地下30个),建安工程费5655.3019万元。
三、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景宁县公安局鹤溪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监理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到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
质量要求:合格。
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四、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在投标单位注册;
3、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提供虚假证件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建设局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2年1月25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监理组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投标人或项目总监“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也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在中心开标。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
九、系统对终端环境的要求如下,请确保您的终端环境满足要求。
1.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
2.浏览器:IE9~IE11
3.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
4.网络:互联网;
5.硬件要求:摄像头、耳机且有声卡能进行说话。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新田路6号地址:景宁县新田小区28幢1-2号1楼
联系人:章先生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78-5896125电话:0578-5071313(15058686318)
公告发出时间: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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