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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存放银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存放银行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为充分发挥财政性存款资金的效益,提高财政性资金增值空间,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关于印发三门县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三政规[2021]15号)、《关于印发三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政规〔2021〕16号)、《关于印发三门县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三财发〔2021〕48号)、《关于三门县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修订的通知》(三财发[2024]2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资金实行竞争性存放,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银行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
标段
存放规模
存放期限
年收益率保底价(小数点后四位)
资金性质
第一笔资金
1200万元
12个月
1.35%
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笔资金
400万元
12个月
1.35%
第三笔资金
200万元
12个月
1.35%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指标体系对有效投标银行进行打分,按照参加竞标银行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单位。按照总得分高低排序,每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笔,总得分第一名中第一笔资金,得分第二名中第二笔资金,得分第三名中第三笔资金。出现两份或两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定期存款年利率高者排名在前,如定期存款年利率相同,则抽签确定。
二、参与竞标银行对象
投标人应符合《三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三政规〔2021〕16号)的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2、参加竞标银行资格:(一)在三门县设有分支机构;(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3、浙江三门银座村镇银行参与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的,中标资金需由该行的发起行出具保函进行担保。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4月15日9时00分在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具体见四楼LED屏幕)开标室开标,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其他说明
1、竞标银行中标后,若放弃中标资格或者不履行合同要求的,则取消该家银行在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定期存放项目2年竞标性竞标投标资格。若银行出票利率和协议利率不一致,以协议利率为准,但必须提供上级行的审批资料。投标日与实际资金实际到账日期间遇同期限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中标年资金收益率分别按比例调整,调整后的年资金收益率(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4位)=调整后同期基准利率÷调整前同期基准利率×原中标年资金收益率。
六、项目咨询:
采购方联系人:郑彤彤联系电话:0576-89332035
采购人地址:台州市三门县珠岙镇珠溪路5号
代理方联系人:王爱月联系电话:0576-89300193
代理机构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梧桐路19号金茂大厦A幢2楼
三门县高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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