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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惠山区飞灰填埋场二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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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惠山区飞灰填埋场二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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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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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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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惠山区飞灰填埋场二期(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惠行审备[2021]345号)惠行审备[2021]3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惠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建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堰桥工业园区,北至堰兴路,南至堰丰路,西至惠暨大道,东至堰鸿路
2.1.2建设规模:地块红线总占地面积113991m2(约合171.2亩),填埋库区占地面积78970m2(118.6亩),设计总库容约合40.0万m3;主要耗能:螯合处理设施;本工程供电负荷等级为二级负荷,总装机功率约为350kW。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含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相关资料的办理在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1.3合同估算价:19978.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81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5日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17:30
2.1.5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两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满足《发包人要求》;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最终应通过相关部门批准、施工图审查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的采购质量均需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质量、安全和环保的规范、标准,产品合格率达100%;同时,满足《发包人要求》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者②具备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财务要求:2018至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工程;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员工),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投标人企业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1年7月~2021年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c、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19年10月2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10月2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07月2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7日9:00时至2021年11月01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开标室4(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建设局大楼3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无锡惠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建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石皮巷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余工
联系人:
宋工
电话:
15161587898
电话:
13063620660
传真:
传真:
05108271337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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