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蓝天电子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天电子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蓝天电子改造提升工程惠行审备[2022]2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洛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洛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室外场地改造面积约6676平方米,室内提升改造总面积合计约17895.3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500万元。本标段改造施工工程造价约7200万元,其中智能化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7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8日,竣工日期:2023年02月15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拆除、加固、钢结构、装修、水电安装、消防、智能化、多媒体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4200万元装饰装修工程业绩。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0/09/0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09/0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06/0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的单位承担,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及个成员单位招标范围内的相应分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联合体主体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允许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2年09月02日17:30至2022年09月07日17:30;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3日9:30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洛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杨北路25号
地址:
无锡市隐秀路中南发展大厦东座702室
邮编:
214000
邮编:
联系人:
许工
联系人:
姜工、李工
电话:
0510-83302978
电话:
1381202165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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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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