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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公交第一期电子站牌废旧蓄电池,已由集团批准处置,根据《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采用自主询价方式对该批废旧蓄电池的处置单位进行招标,确定最终处置单位。
一、项目业主名称:福建省三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三明公交第一期电子站牌废旧蓄电池处置项目
三、项目地址:三明市
四、规模:12V/55Ah,64只。
五、最低限价:1.3元/Ah
六、报名、报价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2日18:00止。
七、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单位委托相关人员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将相关资料及报价单放置信封内密封,信封密封口处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评标法。报价不得低于投标最低限价1.3元/Ah,否则视为无效标。
九、报名、报价地点:三明市交运集团经营发展部信息办。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十、联系人:陈先生0598-8090906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6日上午10:00,三明市交运集团一楼办公室。
附件:投标项目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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