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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程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运管委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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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工程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运管委创新工作室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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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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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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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范围和内容2.1招标内容:以“厉行节俭、突出重点;结合现场、布局合理;数字赋能、大气时尚”等为设计原则,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交通中心配套业务用房C2裙房3层打造一处总面积近80平方米的“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运管委创新工作室”,主要用途包括:整合机场资源开展课题研究、技术攻关,以及作为研究成果展示新平台。
2.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内容,收到招标人开工指令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⑤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②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若项目负责人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参保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派专人于截止时间前送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逾期无效;若采用投递(邮寄)方式的,请于截止时间前投递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AOC楼813室,逾期无效。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联系方式招标监督人:邓工联系电话:0571-83837807
投标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71-8383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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