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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竹山县中心竹山县溢水镇松两路改扩建工程(集镇陈家河段)(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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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竹山县中心竹山县溢水镇松两路改扩建工程(集镇陈家河段)(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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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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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溢水镇松两路改扩建工程(集镇陈家河段)(EPC总承包)(HBZS-202206GL-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S-202206GL-005001001
1.招标条件
竹山县溢水镇松两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22】69号批准建设,资金于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竹山县溢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承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竹山县溢水镇境内
建设规模:本次实施范围为:拟对邵家沟至庙梁桥、庙梁桥至杨家坝村、庙梁桥至天桥村等路段实施改造,道路全长约19km,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溢水集镇路段,全长3.6km,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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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交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2300.00万元
2.3其他: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施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以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必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视为同时参加)。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30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竹山县溢水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湖北承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竹山县溢水镇溢水街四组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道车城西路143号
邮编:
442200
邮编:
442200
联系人:
甘先生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13733588196
电话:
1987178380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06月09日
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资质应满足上述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至少满足上表第(2)、(3)项的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最近连续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均为盈利,无亏损。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情况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具有下列①②③任意一项业绩:
①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②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③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注:1、近五年指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官方网站含网址链接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若中标公示或合同协议未显示工程投资规模,可以以项目可研批复或招标公告等予以证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在“信用中国”网站(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须分别填写提供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项目总工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
注:1.须提供拟派主要人员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须提供拟派主要人员的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及对应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的复印件。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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