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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永乐宫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800000000141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芮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 芮城县永乐宫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408000000001418001),已由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除申请国家扶持资金外,其余资金全部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 芮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3333.4 ㎡(合20亩),总建筑面积3150㎡。主要建设数字化展厅,建筑面积850㎡;游客管理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100㎡;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200㎡;智慧停车场3000㎡及相关附属设施;绿化、游客步道500米;供电、供暖管路、防灾减灾、消防安防设施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芮城县永乐宫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1、项目名称:芮城县永乐宫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建设地点:芮城县永乐宫东,芮城县客运中心站南侧。
3、项目总投资:2000.4万元;本次招标金额:建设工程费 1524.68万元,设计费46.32万元。
4、招标范围: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各专业设计之间的协调、现场配合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包括: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后续服务等。
5、计划工期:19个月
6、质量要求: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行业、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相关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芮城县永乐宫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下列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3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双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2)联合体双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8-08 00:00:00至2022-08-13 00: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class="t5" style="text-indent: 2em;">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9-07 09:00:00
递交方法: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09-07 09:00:00
开标方式:通过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开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芮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芮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芮城县学府东街0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59173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机场大道恒大影城2021室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3592520399
电子邮件:sxgbzb0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