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林业局的《蓝山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工程实施情况测评报告及相关报告》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工程实施情况测评报告及相关报告》编制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LSZW-2021CGTP001
3、采购代理编号:蓝财采计2021【23】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01
《蓝山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工程实施情况测评报告及相关报告》编制项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项
614400元
超过此预算报价的为无效投标
视实际情况而定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汇款凭证复印件)
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2021年7月22日24时整(到帐时间、北京时间)之前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名义汇款至下列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开户行:湖南蓝山神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82019520002818526(行号:320565800017)
供应商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名称)保证金”
递交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如果没有注明项目名称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担任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代表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非法人代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投标代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的证明。开标现场验身份证原件、经单位盖章的委托书原件和有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公告、变更公告、延期公告等)由投标人到蓝山县政府网()自行下载获取,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下载网址:蓝山政府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45室(湖南省蓝山县塔峰镇科技路)。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疫情防控期间请提前到达!进入政务中心大楼人员凭身份证登记,自觉接受大楼进入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规定值(37.3℃)的,谢绝入内!拒不配合保安或现场工作人员按要求履行登记手续者按报警处置。进入大楼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得扎堆聚集,不得喧哗闲聊。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蓝山县林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46-2213580 电 话:0746-2226210
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新民路38号 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科技路政务中心三楼
附件:蓝山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工程实施情况测评报告及相关报告编制费政府采购项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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