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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海润街道涛头村正屿农村“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工程已由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审〔2022〕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门海润金鳞湖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为三门县海润街道涛头村正屿农村“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工程,项目位于三门县海润街道涛头村。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预算审核价:人民币1395595元。
计划工期:不超过45日历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合理明确工期天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4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5.公示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10月17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或邮寄)至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312229795@。联系电话:13867652617联系人:吴春莲。招标人对逾期送达的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6、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投标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投标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海润金鳞湖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军
电话:13968511544
招标代理人: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春莲
联系电话:0576-83519809
招标人:三门海润金鳞湖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行业主管部门: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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