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详见第六章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详见第六章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详见第六章示范格式三);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无
单位名称: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762005977
单位名称:淮安正普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中鑫上城B幢207室
联系人:赵一茹
联系电话:13016580026
项目联系人:赵一茹
电话:13016580026
附件:
办案区工作网同录及存储设备采购项目.pdf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pdf
JSZC-320804-HAZP-C2025-000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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