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辽宁省沈阳海关口岸病媒生物监测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1 |
|
详细内容:
|
一、项目名称:2022年沈阳桃仙机场口岸病媒生物监测 二、项目编号:2022-MH-006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九万元整(¥9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沈阳海关拟采购2022年沈阳桃仙机场口岸病媒生物监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对沈阳桃仙机场口岸及周边400米范围内按照《国境口岸病媒生物监测规定》(质检卫函〔2016〕16号)要求实施监测。 (2)监测对象为鼠及鼠体表寄生虫、成蚊、幼蚊、蝇类和蜱,监测方法、监测频率、布点数量均按照《国境口岸病媒生物监测规定》实施. (3)监测所需的设备、耗材均由服务商负责,并按照口岸核心能力建设要求,对病媒监测设备、耗材规范管理。 (4)监测中捕获的样品应及时送机场海关,并由机场海关负责送沈阳海关保健中心开展检测。 (5)每次监测后,服务商应按照《国境口岸病媒生物监测规定》格式内容填写监测记录,每月提交机场海关。 (6)机场海关定期通过跟班作业、视频巡察等方式监督作业质量,对不规范、不达标的监测提出整改意见及解决措施;全年监测结束后,服务商提交年度监测工作报告,由机场海关对监测工作进行验收。 五、项目要求:服务商必须确保监测工作符合《国境口岸病媒生物监测规定》(质检卫函〔2016〕16号)要求,对监测捕获的病媒生物妥善保存及时送机场海关,监测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防虫媒传染病。 六、报送响应文件:符合相关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邮寄至沈阳海关。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6号 沈阳海关,张先生,18704007270。 七、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2)近2年内开展过病媒监测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名单和其相应病媒生物相关工作经历;近2年内病媒生物相关设备耗材采购记录。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须有“信用中国”或“”等机构查询记录)。 (4)报价单(请自行设计格式并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5)※以上材料都要加盖公章并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八、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5月28日16:30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先生 18304005310 采购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18704007270
沈阳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2年机场口岸病媒工作量参考.docx 2022年口岸病媒生物监测工作要求.doc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