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TJ-7标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衬砌台车竞谈采购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TJ-7标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衬砌台车竞谈采购
竞谈公告
竞谈编号:CR22G-JLGS-WZ-2021-01
1.条件及依据
1.1竞谈条件
本竞谈项目为贵州省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PPP项目,已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贵州省、中铁建昆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贵州剑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次物资竞谈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TJ-7标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条件的施工物资衬砌台车进行竞争性谈判。
1.2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6《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0〕136号);
1.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内容
2.1项目概况:
贵州剑黎高速公路TJ-7标段位于黎平县境内,途径敖市、罗里、大稼等乡镇,本标段起讫里程为YK53+464-YK63+740,线路全长10.276km主要工程量有分离式隧道1座(700m);桥梁9座桥(3.4km),其中特大桥1座、大桥6座、中桥2座;1处罗里互通连接线;预制桥梁823片,其中40m梁545片、30m梁149片、20m梁129片;主线路基6.5km;挖土方105万立方、挖石方268万立方、填方146万立方,弃方217万方;车行天桥2座;混凝土圬工方30.2万方。
2.2内容:
详见公告附件四:竞谈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衬砌台车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3衬砌台车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产品设计、生产、加工、运输、安装能力,结构可靠、拆缷方便、质量合格的模板生产加工厂家,并提供证明材料。
3.1.4衬砌台车的设计:衬砌台车要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设计、生产,向甲方提供计算书、设计图纸、检测报告、厂家资质等与台车有关的证件证书,衬砌台车设计图需在签订合同7日内交甲方审核,甲方有权对设计图提出建议。乙方使用钢材材质及焊条等辅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材质检验合格报告单。设计及材料按乙方提供的图纸为准。
3.1.5衬砌台车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含)以上,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2020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生产该投标物资的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等资质证明。
3.1.7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物资近两年【(2019--2020)年连续2年】国家重点工程或公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3.1.8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投标;同时投标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购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9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竞谈联系人邮箱,向购买人报名购买文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本的投标申请表、开票信息)。标书购买联系人:袁守平(18906976790邮箱:598387474@qq.com)。
4.2竞谈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本次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购买人不接受未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0日上午9:00,地点为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敖市镇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北京分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项目部。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1年7月20日上午9:00。
6.2开标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敖市镇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北京分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项目部。
8.投标保证金
8.1本次竞谈保证金的金额按如下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20000元。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并将银行汇款回单和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598387474@qq.com),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银行账户: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TJ-7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区支行
银行账号:99011231022046019886
9.联系方式
购买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贵州剑黎高速公路TJ-7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黎平县敖市镇新春宾馆
联系人:袁守平
电话:18906976790
二〇二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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