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苏相合作区经发局一套表定报统计及经济运行综合分析磋商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苏相合作区经发局一套表定报统计及经济运行综合分析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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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17: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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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一套表定报统计及经济运行综合分析项目的潜在磋商响应单位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7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H2021-SX-C-001-001
2、项目名称:一套表定报统计及经济运行综合分析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680,000.00
5、釆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随着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需求越来越多,统计涉及范围越来越广。鉴于统计工作的专业性、数据处理的复杂性以及统计业务需保持长期、稳定、持续的特殊要求,为了保证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科学依据、为社会大众提供正确统计信息,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1月16日颁布的《江苏省统计条例》(苏府办〔2014〕8号)总则第七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依法规范民间统计调查,引导从事民间统计调查活动的社会中介机构等民间统计调查组织参与政府统计调查活动。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招标的方式采购专业中介机构服务协助开展合作区统计调查基础业务。
(二)工作内容
1、需通过采购专业中介机构服务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工业、服务业、贸易、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年定报统计工作。各统计调查项目要求根据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内容完成包括统计培训、企业数据催报、数据质量审核、数据反馈查询、数据汇总、统计监测、统计研判、统计分析和统计台账更新等工作。统计调查范围为经营在苏相合作区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具体以采购人给出的统计调查名录为准,数量参考如下:
统计调查名称
工作频率
备注
月报
季报
年报
“四上”一套表企业统计
150
150
150
规下抽样调查
-
5
5
“准四上”单位核查及入库
50
-
50
其他重点抽样调查
2
-
2
2、撰写分析报告
成交单位需要安排资深研究员负责数据研究、撰写经济分析报告等相关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工业、服务业、贸易、固定资产投资月度简报,季度分析报告,年度分析报告以及局办其他文字撰写工作。
3、完成经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如火炬统计、研发投入统计、能耗监测等工作。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服务要求
1、时间要求
各专业统计调查服务项目,按照国家统计局、江苏省统计局、苏州市统计局等制定的报表制度的报送时间为准;各专业分析报告要求在月度、季度、年度报表结束之后两周内提交给科室负责人。
2、质量要求
(1)成交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容和程序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业务内容;
(2)各专业统计调查项目上报率和直验率均为100%;
(3)每月各专业数据上报审核完成后,出现数据错报的企业不得超过2家,每月漏报、少报报表的企业数为0;
(4)全年各企业催报投诉不得超过3次。
(5)研究员要做好数据分析和预判,能够及时对合作区经济状况进行预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6)各阶段分析报告提交及时,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辖区内经济运行情况。
(五)报送和审查规定
1、采购单位分阶段对项目进行审查,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提供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工作进展情况介绍。
2、本招标采购的统计调查项目结束后,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数据质量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将结果按规定时限报送采购单位。
(六)针对本项目的配置人员要求
成交单位需要配备不少于4名专业统计人员(其中1人负责数据分析研究)全程参与本项目,人员要求如下:
1、本科或以上学历,经济、统计、财会、金融、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2、具备较好的语言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指导培训;
3、派驻到合作区的统计工作人员,年龄在22至45周岁,须要有三年(含)以上统计专业工作经历;
4、研究员:擅长文字材料撰写,对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有一年(含)以上工作经历,对统计数据的分析、研判要有专业能力,并参与经发局其他文字材料的撰写;
5、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6、若工作人员不能达到实际工作的要求,采购人可随时要求成交单位调换合适人员,并确保人员交接平稳过渡、正常工作不受影响。若多次调换工作人员后依旧不能达到实际工作的要求,采购人有权重新采购。
注:上述人员要求不得偏离,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响应,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6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磋商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3、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磋商响应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磋商响应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磋商响应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4、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注:供应商、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6、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磋商响应单位(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磋商响应单位(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磋商响应单位(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186093、0512-66681110。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漕湖大厦7楼
联系方式:陈宏(0512-66181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9、65161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娴、张宬
电话:0512-65161799、65161672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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