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拟开展燃气集团公司23、24楼办公区域清洗地毯服务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1、项目简介:燃气集团公司23、24楼办公区域清洗地毯服务项目。2、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24楼办公区域。
二、资格条件: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1、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按不含税价不变原则相应调整税率和税额。
2、报价标的:发展中心23、24楼办公区域清洗地毯服务项目,该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及增值税税费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1、发包人组织评审小组开启各响应单位的总报价,然后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采购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项目预算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且不超过项目预算价的报价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确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查收《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盖章生效后实施。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1、提交的报价应在封面及要求处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如有)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2、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3、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14:00时,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07
邮编:510623
联系人:段小姐
电话:020-37852188
邮箱:duanly@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