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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碳四炔烃加氢单元加氢反应器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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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碳四炔烃加氢单元加氢反应器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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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2-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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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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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正文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碳四炔烃加氢单元加氢反应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2-08-0519:52:22
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碳四炔烃加氢单元加氢反应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260SCCZX178)
日期:2022年8月5日
招标编号:0747-2260SCCZX178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集采平台,负责中化能源下属企业物资集中采购。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委托,对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碳四炔烃加氢单元加氢反应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资金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碳四炔烃加氢单元加氢反应器采购。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2.1招标人计划对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碳四炔烃加氢单元加氢反应器采购。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授予其《中标通知书》并签署《合同协议书》。
2.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所报货物进行报价;所报报价不因市场因素等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
3.交货期要求:2023年2月15日前具备供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5.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2日。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8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0.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等的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人应是向招标代理机构在线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信誉要求:
A.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不能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情形(由投标人根据公司2019年1月1日至今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B.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6)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
(7)投标人应具有A2级别或以上的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8)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的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9)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具有1000万吨/年炼油装置(或以上规模)或80万吨/年乙烯装置(或以上规模)的企业中至少具有2台主体材质为铬钼钢,且筒体重量5吨及以上的加氢反应器的销售业绩。
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业绩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供货数量及规格型号)页、合同签章页等信息,若相应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材质、重量或企业具有装置的规模等信息,则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技术协议、图纸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业绩数量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数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1)-(10)项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招标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碳四炔烃加氢单元加氢反应器采购的(唯一)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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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邮箱:
swjljc@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联系人:
林衡、庄劲聪
联系电话:
15980338833、15985910627
电子邮件:
linheng01@、zhuangjingc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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