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湖南鸿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龙山县站前大道(G353龙山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公路新城社区至白坪社区段)市政配套工程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2020]181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龙山县国道三五三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自筹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比选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山县站前大道(G353龙山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公路新城社区至白坪社区段)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西州龙山县兴隆街道,起点位于兴隆街道新城社区朝阳路与太平山路交叉处,经过小溪口,终点位于黔张常铁路龙山火车站西南侧兴隆街道白坪社区附近。桩号范围:G353龙山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公路K0+000~K2+490。
2.3 建设内容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人行道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涵洞工程(加长部分)、道路照明工程、小溪口大桥(加宽部分)、交通设施以及相关市政配套附属设施等,共2.49公里。
2.4 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24个月,缺陷责任阶段监理24个月(暂定监理服务期为48个月),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开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资料交接完成并协助建设单位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且缺陷责任期满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
2.5 质量要求: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6 监理范围:整个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监理工作。包括:对本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比选报价:本建设项目概算建安费为3126.6万元,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计费规则》(湘监协[2016]2号)城市快速路取费标准,比选控制价为58.12万元,超出此报价范围的比选报价为无效比选报价,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2.9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对监理员不做要求,中选后须按照湘建〔2015〕57 号文件要求配备监理员。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2021 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加盖单位公章)及个人身份证原件 在中榕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 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5.2 本项目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在递交比选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现金交纳。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1年7月 18 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比选文件递交/比选地点: 龙山县龙凤华塘商居城城投大厦14F 009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或未按本比选公告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8.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龙山县国道三五三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龙山县龙凤华塘商居城城投大厦14F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8574319907
比选代理机构: 中榕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吉首市溪镇街道文艺路12号4栋1单元102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787917158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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