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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司2023年度全省烟用硝酸钾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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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云南省公司2023年度全省烟用硝酸钾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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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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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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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2023年度全省烟用硝酸钾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项目业主为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内容: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2023年度全省烟用硝酸钾采购项目,采购数量约21913.865吨,采购明细如下:
采购内容
标段划分
需求单位
预估数量(吨)
最高投标限价
烟用硝酸钾
第一标段
昆明、曲靖
11265.465
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第二标段
红河、楚雄、昭通、普洱、临沧
10648.4
说明:现各标段的供货数量为预估数量,各标段实际供应数量将依据最终采购计划确定数量执行。
2.2 交货期:各标段具体交货时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项“2023年度全省烟用硝酸钾需求计划到县统计表”。
2.3 交货地点:各用肥烟草公司指定烟叶站点指定位置(含卸货),具体烟叶站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项“2023年度烟肥接货地点统计表”。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内容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标段划分及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评标时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并可中取多个标段,但中标各标段累计预估数量之和不能超过该中标人年生产能力的50%(年生产能力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为准)。
3.1 投标人应是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型企业(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硝酸钾年生产能力不少于3万吨,须提供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生产能力证明材料;产品须为自有品牌,提供《商标注册证》。
3.4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为准。
上述第(1)条和第(2)条,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在各网站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3)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采取禁入措施(由招标人在评标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7日9时30分至2022年9月15日9时30分(节假日除外),前往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5楼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5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评审费、专家费、场地费等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产生的购买招标文件、差旅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本次招标或招标人名义向投标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
地址:昆明市拓东路31号
联系人:谭先生、李先生
电话:0871-63537531、6353543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系人:杜凡、叶勇、何侃、蒋炜、李恒怡
电话:0871-63139599
传真:0871-6313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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