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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清河县2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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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清河县2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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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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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清河县2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人为清河县旭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由业主自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河县2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
2.2 规模:280兆瓦
2.3 建设工期:计划10个月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施工准备开始,直至竣工验收结束。项目计划服务期限不少于4200个工日,拟定于2022年7月1日开工,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具体开工及竣工验收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工程质量标准:适用的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最新有效版本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清河县2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22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到清河220kV变电站间隔全范围内,从可研、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土建(筑)施工阶段、设备安装及调试阶段、性能试验阶段至竣工验收及缺陷修复期阶段、资料整理归档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协助施工招标,监理范围包含可研会审、初设会审、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现场安装设备制作、设备及材料安装使用的质量控制,工期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系统设备的调试、试运行、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试验和服务、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等全过程的监理,实现对清河县2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投资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协调工程建设施工、设备及材料供货、设计等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并将“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阶段中。(2)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3)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实现全部系统的质量、投资、安全和工期的有效控制。(4)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各阶段活动时,根据有关通知进行配合工作,直至质保期和竣工验收工作结束。
2.7 生效条件:本项目通过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如果备案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方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2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担并至少完成过3个容量为50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监理服务业绩(其中至少有1项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监理服务业绩),同时具有1个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全过程监理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关键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3.2.3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5年及以上建设监理工作经验,至少参加过2个类似本工程性质或规模的电力工程的监理服务,且至少担任过一个工程的总监,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要求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为公司正式员工;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6 月 2 日至2020 年 6月 9 日,每日上午 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416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格文件要求中的原件及留存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6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方式:投标人当面提交。
6.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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