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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莲洲镇永利大沙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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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莲洲镇永利大沙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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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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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莲洲镇永利大沙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3686001
项目名称
莲洲镇永利大沙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施工
标题
莲洲镇永利大沙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施工修改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城帆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大道友谊河桥北三楼
联系人
刘绮蝶
联系电话
0756-5557622
招标代理名称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
联系人
陈静
联系电话
13025695770
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4.2项招标人监督人员:
■招标人监督小组由[2]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
现修改为:
■招标人监督小组由[3]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
2、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6项合同价款支付中预付款:
■预付款:[1.本项目预付款最低按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的10%,最高按不超过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的30%进行支付,预付款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额的50%。在中标人提交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及提交预付款申请后支付。在中标人提交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及提交预付款申请后支付。2.预付款由财政部门支付至中标人开具的资金共管账户,本工程预付款的使用及扣回方式须按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及附件《共管工程款使用监管办法》具体要求执行,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支付预付款前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国有控股银行或珠海市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预付款保函,或招标人认可的珠海市全资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担保。3.预付款扣回方式:当财政部门向中标人账户(含共管账户)累计支付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40%时,招标人在当期及后续进度款中分三笔扣回预付款(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扣回),直到全部扣回为止(进度款支付至签约合同价80%时需全部扣回)]。
现修改为:
■预付款:[1.本项目预付款给付按最低不少于1700万元,最高不超过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的30%进行支付,预付款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额的50%。在中标人提交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及提交预付款申请后支付。在中标人提交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及提交预付款申请后支付。2.预付款由财政部门支付至中标人开具的资金共管账户,本工程预付款的使用及扣回方式须按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及附件《共管工程款使用监管办法》具体要求执行,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支付预付款前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国有控股银行或珠海市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预付款保函,或招标人认可的珠海市全资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担保。3.预付款扣回方式:当财政部门向中标人账户(含共管账户)累计支付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40%时,招标人在当期及后续进度款中分三笔扣回预付款(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扣回),直到全部扣回为止(进度款支付至签约合同价80%时需全部扣回)]。
3、原招标文件附件施工合同版本,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6项合同价款支付中预付款修改作相应调整。
说明: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及附件施工合同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珠海城帆建设有限公司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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