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2)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海洋维权巡航执法基地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顺母渡福利门路2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3055650 质疑联系人:何挺
质疑联系方式:13706802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
传 真:0580-6202023
项目联系人(询问):小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6202033 质疑联系人:单晓红
质疑联系方式:0580-620203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