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系统维修改造施工
二、项目概括
1建设地点:海州区圣湖路28号,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223035平方米,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系统升级改造(其中图书馆总藏书量150万册),项目总投资为:1258.6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控制价:10042215.1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系统维修升级改造。主要是对图书馆、学生食堂、教育楼、文科楼、理科楼、艺术楼、行政楼、后勤和超市楼、风雨操场、体育场看台、学生浴室及开水间、6 栋学生宿舍和室外等消防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公告时间
2022/7/28-2022/8/3
四、招标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5】16 号文、苏建规字【2017】1 号、连建发【2021】338 号、连建发【2021】336 号。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 号、苏清办【2008】13 号、苏清办【2010】13 号、连清欠办【2010】4 号、苏清办(2011)13 号、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文、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 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7 特别提醒投标人:本次招标项目涉及校园改造范围较多,请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并作出现场勘察承诺。现场勘察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现场勘察时,投标人须提前联系招标人勘察现场,现场勘察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勘察联系人:杜老师 15261310858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7月27日至2022年08月03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8月09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提交: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自行上传至网络投标平台。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可能发生调整,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资格审查
有效的且为最新的:
1.营业执照;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2 年1月至 2022 年 6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现场勘察承诺书(详见附件1)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进行资格审查,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6 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7-9 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 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 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海州区圣湖路28号
联 系 人:杜老师
电 话:152613108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亚朵酒店六楼东侧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776848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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