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智慧乡镇东部地区前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TATT-CG-2022-016,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为满足智慧乡镇东部地区项目需要,现采购高分辨率双目热成像云台设备。
2.预算金额:不含税323892.00元,税率按照13%测算,含税365997.96元,签署合同时税率按照供应商投报税率计取。具体清单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 1
| 双光谱中载云台摄像机-50mm
| 台
| 6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3.供货期:自接收到采购订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4.设备保修期:为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48个月。
5.技术服务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规范要求。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山东溢联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根据祝阳及山口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的《智慧山口综合预警调度指挥系统服务项目合同》《智慧祝阳综合预警调度指挥系统服务项目合同》约定,前端设备型号为海康DS-2TD6267-50YZ,上述产品在山东泰安地区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为【山东溢联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2.属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版)第十二条规定“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3.属于《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综合〔2022〕12号)中第三段第七条“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公示期自 2022年6月1日至 2022年 6月 6日,共6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龙潭路82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B座1003室
邮 编:250000
项目经理:田昭兴
联系方式:15066348880/0531-81857816
电子邮件:bsx1978@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