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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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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HZZB-164
项目名称:岚皋县佐龙镇金珠店社区金珠岛人行步道及防护栏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8,478.9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佐龙镇金珠店社区金珠岛人行步道及防护栏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738,478.9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38,478.9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物施工
1738478.94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38,478.94
1,738,478.9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佐龙镇金珠店社区金珠岛人行步道及防护栏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佐龙镇金珠店社区金珠岛人行步道及防护栏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6日至2022年06月10日 ,每天上午09:00:00 至12:00:00 ,下午14:00:00至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17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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