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补聘编外聘用人员的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补聘编外聘用人员的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4-1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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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应尽必进”“平台(中心)之外无交易”要求,规范场内交易行为,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加大公共资源交易见证力度,进一步提升交易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有序开展。在出现编外聘用人员辞退或离职的情况下,应及时公开补聘编外聘用人员,确保公共资源交易见证服务队伍的延续,特制定如下公开补聘编外聘用人员的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补聘范围
按照“属地优先、就近安排”原则,补聘对象:
1.日喀则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在藏工作且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配偶及子女。
二、补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补聘2人,属编外的聘用人员。
三、补聘条件
(一)补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补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日常管理及工作安排。
3.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予补聘
1.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2.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做“两面人”“两面派”、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4725元。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签订劳务合同,按照4725元/月执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手续,单位保险部分由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缴纳,个人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3.伙食可在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机关食堂就餐,收费标准按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干部职工执行。
4.休假待遇。每年享受25天的带薪休假(含路途时间)。
5.产假及护理假待遇。生育子女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女方每胎享受半年产假,产假期满当年不再享受休假,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实发工资80%执行。配偶享有15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包含路途时间)。
6.住房自行解决,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协助。
五、补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
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18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扎德东路)联系人:格桑罗布 联系号码:14728975323。
3.报名方式:可以到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邮箱(rkzggzyjyzx@sina.com)报送报名所需资料,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众号内发布的公告和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官网上均可下载报名表(附件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上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送报名表和本人户口本、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信息登记表。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1个工作日,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招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当说明理由。
6.报名须知:考生在报名前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1.笔试(占5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招投标等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招投标相关法规)。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笔试地点: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统一由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众号和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面试(占5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招考领导小组担任。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招投标专业知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招录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待定。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公示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人员名单统一由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众号和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政审和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补聘对象,拟确定的招录对象要从户口所在乡镇(居委会)、派出所提供相关政审材料,同时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将电话通知。
(四)递补
因政审或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政审及体检。
(五)确定补聘人员
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招考领导小组根据此次补聘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党组报告,在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众号和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补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岗位及其职责要求,工作纪律,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经协商可以在劳动合同内约定试用期、培训和继续教育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招考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过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签一次。
六、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党组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责任。
附件: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补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报
附件1: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补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表(2)(1)(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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