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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县域疫情防控封控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县域疫情防控封控圈项目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投资【202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平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安平县县域疫情防控封控圈项目
2.2招标范围:县域疫情防控封控圈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3.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3.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0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现场查询为准);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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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1409:00至2021-09-18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自主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12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平县网都东街26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胜利南大街416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平
联系人:
安艳辉
电话:
0318-7583616
电话:
18732990513
传真:
传真:
0311-8990888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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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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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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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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