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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仙河苑一期安置房提升改造工程和仙河苑二期、南苑新村、军嶂新村B区、漆塘苑二期海绵城市提升工程及通信运营商三合一整合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江苏省仙河苑一期安置房提升改造工程和仙河苑二期、南苑新村、军嶂新村B区、漆塘苑二期海绵城市提升工程及通信运营商三合一整合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08
详细内容:
仙河苑一期安置房提升改造工程和仙河苑二期、南苑新村、军嶂新村B区、漆塘苑二期海绵城市提升工程及通信运营商三合一整合工程(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河苑一期安置房提升改造工程和仙河苑二期、南苑新村、军嶂新村B区、漆塘苑二期海绵城市提升工程及通信运营商三合一整合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仙河苑一期安置房提升改造工程和仙河苑二期、南苑新村、军嶂新村B区、漆塘苑二期海绵城市提升工程及通信运营商三合一整合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滨行审投许[2022]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雪浪科教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雪浪科教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滨湖区雪浪街道

2.1.2建设规模:1.仙河苑一期安置房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面维修、外墙出新和防渗92100㎡、楼道出新26500㎡、路面白改黑25576㎡、雨污水疏通、绿化改造48176㎡、增设机动车停车位7000㎡(431个)、增设非机动车充电棚、智能化提升、完善配套设施、海绵建设133400㎡等;2.仙河苑二期、南苑新村、军嶂新村B区、漆塘苑二期海绵城市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透水混凝土、DN300雨水连管和盲管等;房屋建筑总面积约161600㎡,总投资额概算约10795.0121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9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9月20日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9月29日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2月25日16:00

2.1.5其他:(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在职员工;(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6)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注: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注:若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质量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3%。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相关备案资料的办理的全部工作。(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评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及指导,以及其它相关部门设计报批报建配合工作,竣工图纸编制等。(2)施工: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屋面维修、外墙出新和防渗、楼道出新、路面白改黑、雨污水疏通、绿化改造、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增设非机动车充电棚、智能化提升、完善配套设施、海绵建设等。(3)项目货物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700万元或建筑面积≥9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类似业绩金额以合同载明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设计过设计合同金额≥140万元或建筑面积≥9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面积及设计金额以设计合同载明的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700万元或建筑面积≥9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类似业绩金额以合同载明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700万元或建筑面积≥9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类似业绩金额以合同载明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设计合同金额≥140万元或建筑面积≥9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金额、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700万元或建筑面积≥9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类似业绩金额以合同载明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0年08月05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08月05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05月0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5日17:00时至2022年08月10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06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隐秀路152号),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雪浪科教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隋科、周科

联系人:

毛工、陆工

电话:

0510-85191282

电话:

0510-8822065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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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70645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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