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沧州市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十七、十八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ZB-2025-0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沧州市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5〕19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道宁武分线(ST13)京台高速口至开发区西段,位于吴桥县境内,工程桩号范围为K0+000至K2+688,长2.688公里,一级公路,路面宽2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施工内容为中修。
省道宁武分线(ST13)开发区西至国道G105交叉口段,位于吴桥县境内,工程桩号范围为K2+688至K5+332,长2.644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K2+688至K2+931段为一级公路,路面宽24米;其他路段为二级公路,路面宽15米。主要施工内容为预防养护。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2025年沧州市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十七标、十八标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项目名称
起讫点桩号
里程(km)
工程内容
十七
省道宁武分线(ST13)京台高速口至开发区西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K0+000至K2+688
2.688
中修
十八
省道宁武分线(ST13)开发区西至国道G105交叉口段预防养护工程
K2+688至K5+332
2.644
预防养护
2.4 计划工期:2025年9月3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段。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仅适用于企业)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不含分公司,仅适用于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3.7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远程异地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3.8监督机构: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沧州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317-8695562。
3.9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十七标段:900元,十八标段:900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0元,由招标人支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1日9:00时至 2025年6月27日 17:30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他网站无效)。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电子签到。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可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招标人定于2025年7月14日9时00分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但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 77 号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东川集团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白工 联 系 人:张静静
电 话:0317-8695721 电 话:0317-853000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十七、十八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或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20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4年6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岗位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近5年(2020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近5年(2020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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