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建设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14宗地块土壤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建设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14宗地块土壤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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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16: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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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14宗地块土壤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响应单位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采购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1-SX-C-002-001。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14宗地块土壤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500000.00元)(含税)。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14宗地块土壤检测服务。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针对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内拟出让或划拨的14宗地块进行土壤检测,涉及面积约926亩,并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以及《苏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府[2017]102号)、《关于明确苏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150号)及《关于转发《关于明确苏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苏相环[2020]68号)的要求编制拟拍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目标和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磋商响应单位须根据有关的技术规范,对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内拟出让或划拨的14宗地块进行土壤检测、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评审备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采样;土壤与地下水样品采集;样品分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苏州大市范围内)。
(4)服务要求:磋商响应单位须为本项目提供每周5个工作日×12小时免费服务热线,无条件响应采购人在该项目上的时间安排,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4)验收要求:标的物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所作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评审备案(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由于项目客观原因确需延长合同履行期限的,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自行协商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亦不得擅自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的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响应单位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6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磋商响应单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售价:无。
注:
1、磋商响应单位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磋商响应单位)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磋商响应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磋商响应单位)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磋商响应单位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磋商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
5、投标人(磋商响应单位)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磋商响应单位)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磋商响应单位)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年7月12日13点30分时至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3、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采购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故开展此项目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此类供应商是:无。
5、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186093、66681110。
6、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永昌泾大道1号漕湖大厦。
联系方式:电话 0512-66186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6282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吕学彬。
电话:0512-66181792。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俞吉、刘木兰。
电话:0512-62826523。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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