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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安平县北满正村土地复垦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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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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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备字【2022】28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平县安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金: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平县整县推进农村用户分布式1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利用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城关镇34个行政村村支部,马店镇24个行政村村支部,南王庄镇24个行政村村支部,大何庄乡21个行政村村支部,东黄城镇23个行政村村支部,大子文镇23个行政村村支部,两洼乡18个行政村村支部,程油子乡32个行政村村支部,安装建设光伏发电装置,单户屋顶面积约200平方米,装机容量42.35KW,组件77块,功率40KW逆变器1台, 按建筑面积分布,根据光伏单元的实际分布情况,拟采用“全部上网”的方式0.38KV并网接入方式。每户设置1个并网点,逆变器交流出线经并网柜接入农户临近的低压进线母线侧。具体接入点及接入方案根据审定的接入系统方案批复为准,公司承诺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光伏发电产业技术标准以及各项环保要求。
2.3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勘察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书;
3.1.2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1.6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施工单位应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8月12日9:00分至2022年8月16日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到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河北招标集团418、423室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河北招标集团西配楼2楼电子开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安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平县英才西街160号
联 系 人:李佳昊
电话:0318-51800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冯歌
电话:0311-83086883、83086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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