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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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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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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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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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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220523]-0979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及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1.2项目编号:JRC2022T089(T01);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第一标段453.0000万元,第二标段7.4757万元;
1.5最高限价:第一标段452.9907万元,第二标段7.4757万元;
1.6采购需求:
1、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第一标段:房屋修缮(JRC2022T089(T01)-1)。采购内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工程监理服务(JRC2022T089(T01)-2)。采购内容:监理服务;
1.7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省直机关办公区;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9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30天内竣工验收合格;第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一标段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3.2一标段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3.3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
2.3.4申请人2019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2.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磋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2.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3.1时间:2022年6月10日08时30分至2022年6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
3.2.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3.2.2投标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2.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3.3售价:0.00元(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文本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评标室
注:响应文件递交设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长春雕塑公园西门对面),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吉祥码”扫码测温工作后,保持人员安全间距2米以上进行文件递交。
4.3供应商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5.1时间:2022年06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评标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本次磋商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2若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7.3参与交易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提前下载《吉祥码》,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文化街158号
联系人:王擎鹏
电话:0431-88704224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人:聂世娇
联系电话:0431-85112321-809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世娇
电话:0431-85112321-809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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