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0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1小时6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提交人:
交易3.0数据交换用户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4-0315:06:25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0分
市信息公示比对岗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4-0316:12:09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6分
项目名称
无为市无城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WH810SZ25JL0110(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50085号)
标段名称
无为市无城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编号
WH810SZ25JL011001
招标人
名称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芜湖市无为市金塔路住建大厦六楼
联系人及电话
翟主任0553-366660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濡须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吕梅15555346202、1773032658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02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安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投标报价费率(%)
0.74
项目负责人
姓名:恽元宏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34010868
工期(天)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缺陷责任期(保修)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建设周期约560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奖项
投标人:无
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投标报价费率(%)
0.73
项目负责人
姓名:钱清浩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00765552
工期(天)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缺陷责任期(保修)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建设周期约560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奖项
投标人:无
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费率(%)
0.73
项目负责人
姓名:黄淼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34020860
工期(天)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缺陷责任期(保修)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建设周期约560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奖项
投标人:无
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大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且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
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P38页: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标有“*”的条款:*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质性内容不全或迹模糊、无法辨认;(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详见附件
2.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大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景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及投标报价相同,抽取第二至第七名详细评审顺序排名。系统随机抽取顺序为:安徽大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排名第二,安徽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排名第三,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排名第四,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五,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排名第六,安徽景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排名第七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安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小声明函.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0403.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