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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地质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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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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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河北地质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地质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 已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2]7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地质大学,招标人为河北地质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77083.98平方米,其中地上348297.76平方米,地下28786.22平方米(含人防18964.54平方米),主要包括公共教学楼、公共实验楼、学院楼、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学生宿舍、食堂等33栋单体建筑,校园内道路、广场、绿化、围墙、临时出入口以及水暖电消防地下管线等室外工程。
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到工程结算、工程决算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其中一标段:北部生活组团,隆兴路以南,安康路以北、圣板街以东,安顺街以西的全部工程(不含室外配套),建筑面积约75864㎡,建设工程费约30220.25万元;二标段:北部教学组团、博物馆组团。北部教学组团范围弘文路以北,安康路以南、圣板街以东,安顺街以西的全部工程(不含室外配套);博物馆组团范围恒阳路以南,河阳路以北,圣板街以东的全部工程(不含室外配套)。建筑面积约71894㎡,建设工程费约38090.37万元;三标段:中部教学组团。弘文路以南,恒阳路以北圣板街以东,安顺街以西的全部工程(不含室外配套),建筑面积约99211㎡,建设工程费约41330.64万元;四标段:西部生活组团。恒阳路以南,河阳路以北,文正大街以东,圣板街以西的全部工程(不含室外配套),建筑面积约130113㎡,建设工程费约48374.12万元;五标段:隆兴路以南,河阳路以北,文正大街以东,安顺街以西室外配套,包含但不仅限于室外配套工程、附属工程及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建设工程费约42693.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4763.88万元,合计47457.78万元。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完成之日止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各投标人仅可就五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同时对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均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职称;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 年 6 月 10 日09时00分至2022年 6 月 30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请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特 别 提 示 :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6月 30 日 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地点: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全流程电子标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2年6月 30 日 9时 00分至 2022年 6 月30 日 9时 30分,投标人需使用 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4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地质大学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路136号;
联系人:程浩
联系电话:0311-68022535
招标代理: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联系人:陆心泽
电话:0311-80952391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果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投诉电话:0311-88167929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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